广大市民朋友们:
随着社会进步与发展,日益增多的建筑扬尘、交通扬尘、汽车尾气、工业粉尘等正蚕食着我们清洁的空气,影响着我们的身心健康,为深入推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,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,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,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,按照达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21年39号《关于12月20日12时升级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》,渠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12月20日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,应急响应为Ⅲ级。在此,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出倡议:
一、做大气污染治理行动的倡导者。请广大市民朋友深刻认识开展大气污染治理行动的意义,从一言一行做起,以力所能及的方式方法,持续提升城市的生态品位和文明水平。让我们的城市多一些蓝天和白云,出行多一些通畅和愉快。
二、做大气污染治理行动的践行者。请广大市民朋友出行时努力做到能步行不骑车、能骑车不坐车、能坐车不开车,必须开车上班的市民要尽可能拼车。出行中,请做到车让人、人让人、车让车,过马路请走人行横道,不在机动车道拦乘车辆。驾车时,请按规定系好安全带,不接打手机,不向外抛物品,不随意鸣笛,不使用远光灯。
三、做大气污染治理行动的捍卫者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、先进工作者及模范人物等要带头自觉参与大气污染治理行动,敢于制止、举报各类污染行为,争做保护大气环境的忠诚卫士,树立文明交通、绿色出行的良好形象。
广大市民朋友们,渠县因生态文明而美好,城市因绿色而时尚,生命因运动而健康。让我们从自身做起,从现在做起,从点滴做起,共同参与到全县大气污染治理行动中来,使我们城市的出行更便捷、环境更优美、生活更幸福!重污染天气期间,请您减少非必要外出;驾驶车辆注意控制车速,保持车距;限行车辆请按规定路线行驶;尽量选择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,树立环保意识,绿色低碳出行。
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