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印发了《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(第五版)》,倡导所有省外来(返)川人员均进行1次核酸检测。
陆地边境口岸城市(与香港、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)来(返)川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
对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(市、区、旗)旅居史的来(返)川人员,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,期间每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,直至离开风险地区满14天为止。
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(市、区、旗)旅居史的来(返)川人员,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,到达川内目的地后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。
公布本土新增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,相关来(返)川人员参照上述规定执行。